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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见建议

信件编号 570 类型 意见建议 提交日期 2015-04-16
标题 关于颐和绿洲北区西侧的道路北伸问题
内容 按照县城规划,我县颐和绿洲北区西侧是一条南北贯通的20米宽街道,目前,颐和绿洲北区西侧已经完工,再向北延伸就是东南汪村村民住宅用地,目前,东南汪村部分村民在规划的道路范围内施工建房,为将来的道路修建造成困难。是规划不执行,还是村民明知,随意建设。请有关部门抓紧按照规划,在规划道路范围内,停止部分村民的施工,并抓紧对该规划的道路进行施工。确保宁晋县规划的街道畅通。
回复人 宁晋县规划局 回复日期 2015-05-18
答复内容       您好,东南汪村东进行新建施工建设的村民共五户,金凤路东侧为四户,西侧为一户,其土地为东南汪村大队发放的宅基地,依据新规划金丰路的道路红线是20米,如进行建设责必须在退距道路红线基础上再退距5米建设红线,方可依据规划进行建设,现状是:位于金丰路东侧的四户,在建房屋没有占压道路红线,但没有退距新规划的建筑红线。位于金丰路西侧一户已经完全占压了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。
      规划局结合西城区、国土局和西城区派出所,对五户当事人下达了《停止违法建设活动通知书》,五户当事人拒绝签收,并拒绝停止违法建设施工。针对以上五户的违法建设情况,现正在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,准备立案进入法律程序,按照《规划法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